我省荣获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优秀等次
经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评估并报国务院同意,近日,水利部公布各省2016-2020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果,我省荣获优秀等次。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实现了全域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全省及各市水土保持规划,构建全省上下衔接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并建立完善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监督。二是强化综合治理。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2016-2020年全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82.34平方公里。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水土保持项目审批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